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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2月28日在龙里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劲松 

  

                  2012年的工作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时期龙里精神为指针,围绕龙里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障和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服务大局卓有成效 

  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检察措施。 

  成立龙里县经济开发区派驻检察室,完善派驻检察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在县纪委的统一安排下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项行动,运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和部门、乡镇干部的廉政监督;办案中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给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带来影响;采取措施督促企业及企业股东完税,保障县域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开展“四帮四促”、“认门入户联亲”、“联乡驻村”等活动,帮扶资金3万余元;对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开展慰问和救助,救助金额5000元。  

    

  ——维护稳定措施有力 

  充分发挥批捕、公诉等职能,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4件170人,提起公诉142215人。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捕,依法不批准逮捕61人,其中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17人,未成年人不予批准逮捕5人。审查起诉中对过失犯罪、初犯、偶犯、轻伤害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考虑矛盾的化解,并根据案件情况积极进行调解,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使被害人的损失及时得到补偿。全年共对犯罪情节轻微的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组织刑事和解10次,为4个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全部判决有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其中检察长接访4件,受理举报线索21件,均妥善处理并给予答复,全年无涉检信访问题发生。完善了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有功的6名举报人兑现奖励。 

  在县政法委组织下,积极开展对14个乡镇的监外执行检查工作。重点对监外执行人员的交付执行、档案材料的搜集、帮教组织与管控、矫正措施的落实、监督对象的考评等进行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经检查,全县监外执行人员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 

    

  ——反腐倡廉稳步推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全年初查案件线索22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其中贪污案件1件1人、贿赂案件5件5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所立案件均为大案,其中科级干部5人,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人。突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查办涉农领域和民生领域的案件,加大在逃嫌疑人的追捕力度,将1名涉嫌贪污犯罪的嫌疑人抓获归案。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得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批阅和重视。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乡镇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督促财税部门发挥税务监管职能;通过手机向领导干部发送预防职务犯罪短信,通过电视网络信控平台发送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和动向,在科普栏张贴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在广场活动中表演反腐小品等方式,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领域。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入了我县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的前置程序。 

      

  ——法律监督扎实有效 

  全面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8人,撤案9件9人,纠正漏捕12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在全州范围内试点开展逮捕必要性说理制度,大幅度提高不批准逮捕率。 

  切实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56件次均被采纳;我院成为全省“简易程序审理”公诉人出庭的试点院,出庭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2件;加强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实践,全州第一例非法证据排除示范庭在我县进行;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切实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有效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共接受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60余次,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对依法减刑的人员予以审查并提出建议;完善超期羁押预警机制,依法对监区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监40余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20余件次,未发生非正常死亡、大小监管事故及超期羁押现象,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提请抗诉2件,采纳2件;建议提请州院抗诉2件,采纳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1件;终止审查3件,审查息诉6件;提出督促起诉9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队伍素能整体提升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干警政治意识和执法素质。 

  按照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州院及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四帮四促”、“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期龙里精神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作风效能建设年等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党的宗旨、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规范化的正确理解和认识。 

  派送干警参加高检院培训4人,参加省检院培训20人次,参加州检院培训20人次,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视频培训80人次,4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其中A证1人、C证3人),通过率100%,2人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加强内部监督。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对案件管理;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全面、全部同步录音录像;积极开展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和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一年来,3名领导干部被提拔为正科级,1名干警被破格提拔为团县委书记,2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检察员,院党支部被表彰为黔南州“五好基层党组织”,2名个人受州级表彰,3名个人受县级表彰。 

    

  ——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经过前期的积极准备,申报项目资金646万元、总面积8241m2、建筑层高11层、占地面积5125m2的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和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12月29日开工建设。 

  加强对办案装备、办案工作区管理。完成全省统建的三线专线网升级扩容项目(内网),内网带宽由原来的4M升级到50M;完成办案工作区改建并获得省院颁发的准用证;5人参加省院组织的同步录音录像培训并取得同步录音录像资格。 

    

  ——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加大 

  全年编发检察信息84期,上级院内网采用17期,地市级媒体采用11期,省级媒体采用8期;撰写调研文章18篇,其中国家级期刊采用11篇,省级期刊采用4篇。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向人大报告工作1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题工作1次;新聘任人民监督员3人,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培训,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次;聘请专家咨询委员2人、特约检察员2人,列席检委会讨论重大社会影响案件4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视察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2年我院检察工作在全州检察机关业务目标考评中列第2名,目标管理考核获一等奖,被评定为州级“先进基层检察院”。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要开创新局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必须坚持服务大局意识,把检察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适时部署和调整工作重点,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努力解决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与生机。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如思想解放力度不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办案保障机制不全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仍是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此,我们将认真面对,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打算 

  2013年必定是我县社会经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关键一年。在众多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作风效能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必定会遇到多方阻力和各种风险,检察工作必须围绕着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来开展。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更加有效地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参与社会管理,更加有效地推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加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更加有效地推进自身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后发超越、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服务中心工作,创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紧紧围绕“一个坚持、四个突出”的发展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理念,把执法办案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手段,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规范金融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有所作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着力打击刑事犯罪,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大对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涉“黄赌毒”以及破坏环境资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危害学校师生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化解矛盾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是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犯罪,推动行业治理;依法惩治交通、水利、信息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土地、能源、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化治理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的商业贿赂工作,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国家投资安全;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特别是行政执法、司法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认真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以及涉农职务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更加注重犯罪预防,通过惩防并举,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四是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加大对有案不立、久侦不结、违法撤案、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变更执行和超期羁押、体罚虐待的法律监督,依法保障人权;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加强同级监督和多元化监督,增强诉讼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以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为根本,进一步强化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对于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严肃认真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办理县委、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办、转办的案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邀请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同时,努力拓宽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和透明。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2013年实现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和办公大楼顺利竣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检务保障,努力实现科技强检;突出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努力提升执法形象;狠抓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网络教育等形式,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宣传力度,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拼搏、勇于创新、自我加压、奋力赶超,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成富庶、生态、幸福的新龙里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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