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12309中国检察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通知 >>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聘任来自不同行业的18名听证员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通知
·我院召开会议学习检察人员严禁打麻将赌博的通知
官方微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代表委员之声
转变作风年
能力提升年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1月22日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第2次全体会议上)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葛永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三为”工作导向,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围绕提前建成小康社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检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保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第一责任。一年来,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82270,审结180258人,未结212人,批准逮捕83110人(含纠正漏捕6,不批准逮捕9714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7306人,审结219292人,起诉1912512639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2有效促进了平安龙里建设。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批准逮捕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人身安全的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42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4人,提起公诉76人;批准逮捕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10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严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人,提起公诉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1人。 

  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9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主观恶性不深、悔罪态度诚恳并积极赔偿损失的轻微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7件,依法不起诉7人,努力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动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逮捕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捕14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推行亲情会见、分案办理、诉前引导、案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成长、以法育人”、“中学(中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不断提高研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巡访下访、联合接访、视频接访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理群众来信来访43件(次),其中受理不服不起诉申诉案件3件,立案复查3件,均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的方式公开答复申诉人。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对4名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予司法救助,支付救助金9000元。奖励举报人122人,奖励金额3000元。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勤政廉政 

  严肃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认真落实上级党委、上级院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拓展控告举报渠道强化侦查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发现和案件的能力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7、渎职侵权案11人,经审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5.4万元。 

  注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按照教导管防在前、察帮诫劝紧随、惩处罚治在后的要求,开展预防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11篇;开展案例分析8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0;与县纪委联合建成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88,受教育3000余人;介入3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8次;完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得到县委、人大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注重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立案侦查涉及三农的职务犯罪33人,其中涉及群众社会保障11,灾民救济及土地补偿11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1人。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人,起诉至法院审理后已作有罪判决。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正确区分法律与政策、合法收入与违法所得、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等界限,注意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做到打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足者、支持改革者。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扬公平正义 

  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1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追加逮捕6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7人;对不应当起诉而移送起诉的,决定不起诉3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件(次)。 

  加强对刑事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均被法院采纳。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督促起诉专项工作,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促检察建议(36份)、约谈相关企业主,使拖欠、滞缴的国有资金5460余万元及时缴纳入库。与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和“六个严禁”森林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和遏制破坏我县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羁押监管活动的监督。对监所进行安全检48次,提出纠正意见30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140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监督检,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及监管违法11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清查事故隐患等专项检查,促进依法文明安全监管。 

  四、深入推进自身建设,树公信权威 

  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切实把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锤炼干警的职业道德、职业信仰、职业精神。选派干警驻村开展政法挂帮和同步小康创建工作,先后为基层镇(办)争取项目资金6万元、复印1台。 

  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以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干警能力、培养年轻干部为着力点,采取素能培训、业务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增进检察干警素质能力的提升。共选派30余人参加高检院、省院、州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新招录公务员4人、选调生2人、事业人员8人,引进人才1人,均为全日制大学学历,为人才队伍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严肃整治庸懒慢浮贪等不良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检察人员廉政档案 

  深入推进监督机制建设。切实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逮捕上提一级等制度。强化案件管理办公室职能,完善和落实公开审查、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开展案件评查44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健全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机制,开展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或参与检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检察院视察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认真梳理研究和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 

  一年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自身建设,广大干警积极践行“团结拼搏、勇于创新、自我加压、奋力赶超”龙里精神,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公正廉洁、争先创优的模范典型,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州“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2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其中,1人荣立二等功,1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展现了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是在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热切关心、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检察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不善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缺乏工作激情和责任心,庸懒散漫、拖拉疲沓的现象仍有发生;个别检察人员执法观念陈旧,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的水平较低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强检步伐进一步加快。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我县经济、社会、生态发展大局,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总要求,以基层检察院4+1工程建设为抓手,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根本,以检务公开为平台党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推进法治龙里建设,为建设富庶、生态、幸福新龙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总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按照新形势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坚定不移地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不断努力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住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积极参与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的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司法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矛盾,推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不断提升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法治化水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主动出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损害民生民利、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查办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围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坚持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找准切入点,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积极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历来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新形势下,着力解决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监督力度和效果与法定职能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增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完善接受群众投诉、听取律师意见等渠道建设,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二、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推进检察自身建设 

  在省委的关心支持和大力争取下,20141118日,中央批复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20141216日,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标志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在试点基础上,司法体制改革不久将全面推开。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龙里县检察工作实际,从思想和自身建设上作好准备,以迎接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投入高检院统一部署为期一年的“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自身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完善驻检察工作机制推进驻镇(办)检察联络室工作制度建设,促进检力下沉,面对面服务群众。大力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新模式,多手段、多渠道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完善执法管理机制。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强化办案管理监督,统一进行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综合考评,实现对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强化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强化纪检和检务督察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推进检务保障和科技强检机制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我院“两房”及办公用房建设,将装备现代化和办案信息化建设融入到“两房”建设规划之中。通过技术引进、统一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干警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装备现代化和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三、围绕“五过硬”要求抓队伍建设,全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作风锤炼。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执法建设为主题,以坚守廉洁为底线,统筹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检察队伍建设的正确向。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依法治国理念培养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需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敢于担当的精神,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升干警职业能力。按照“五过硬要求,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精兵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加大治庸罚劣力度,激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养和执法水平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和县委七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和解决司法中的特权思想、简单粗暴、霸道作风突出问题。对检察人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检察队伍纯洁。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 

  进一步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大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力度、频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观摩出庭等活动,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邀请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到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讨论、分析中来,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全面推行“阳光检务”,不断扩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对执法规范、执法过程、执法结果、执法依据,依法向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和司法透明度。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本次人大会议决议,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依法治国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开创我县检察事业新局面,为保障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重点工程专项预防(见报告第4页):是指检察机关针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围绕规划审批、设计变更、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资金管理、拆迁改造、移民安置、质量安全管理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警示宣传教育等措施,遏制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2.督促起诉(见报告第5页):是指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他人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3.案件管理(见报告第6页):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大举措。将分散管理改为集中管理,从手工操作改为信息化管理,依托信息化平台,由案件管理部门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 

  4.“4+1”工程(见报告第8页):是2012年以来,省检察院结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实际,把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和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命名为“4+1”工程。 

  5.“两房”(见报告第10页):是指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两房”是检察机关履行各项法律监督,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保证。 

  6.“五过硬”(见报告第11页):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2014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用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  邮编: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