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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1月14日在龙里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永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龙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忠实履职,促和谐稳定有新作为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一年来,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8273,批准逮捕113163,不批准逮捕7511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3308人,审结183250人,起诉161219不起诉2029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2,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3058。有效促进了平安龙里建设。

突出重点保持严打态势。围绕影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批准逮捕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37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83人,提起公诉72人;批准逮捕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15人,提起公诉15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4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21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扎实推进修订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和解案件办理规定,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主观恶性不大、悔罪态度诚恳并积极赔偿损失的轻微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依法不起诉8人。在检察环节努力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关爱成长切实维权。依法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行亲情会见、分案办理、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犯罪记录封存[1]制度。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6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在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成长、以法育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中小学生从小培养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律意识。

重视民情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建立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上信访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文明接待,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3。努力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定,积极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全年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维稳工作。

二、标本兼治惩防职务犯罪,促廉政建设有新成绩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决策部署,拓展控告举报渠道,加强与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7人,渎职侵权案件33;要案1件、大案9件,大要案率100%;涉案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其它5人。如查办县供销社原主任张才友受贿案,其在任县公用事业局局长和县供销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9.5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全年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深入发案单位,查找风险点,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6份。重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30次,受教育10000余人。介入窄冲水库、下把比水库等4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组织了以正风强·共同发展为主题的检察·董事长两长座谈会2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42次。加强类案预防和前瞻性研究,形成预防调查报告6篇。

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得到了县委、县人大的充分肯定。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促公平正义有新成效

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疑罪从无,严防冤假错案。

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5件,追加逮捕6人,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起诉23人,对侦查违法情形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依法认真审查刑事判决和裁定,对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2件,1件一审判决无罪案件二审改判有罪,1件发回重审已开庭审理待判。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程序违法1次。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驻所检察251天,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52次,开展法制教育21次,发出检察建议14份,会同相关部门按《特赦令》规定报请特赦9名罪犯,监督检察社区矫正12次。

加强刑事申诉监督工作。受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3件,审查结案2件,公开听证结案1件。州院交办异地审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已办结。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涉及金额25.77万元。

四、紧扣检察改革,促司法公信力提升有新举措

深化检察改革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积极推进各项制度改革。

深化案件统一管理制度。强化案件统一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参谋职能,切实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职责,对每起案件、每个执法环节做到适时监督和全程控制。实现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部上线运行,电子卷宗全面扫描归档。开通了检察机关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和两微一端设置了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开展律师会见、阅卷网上预约等工作,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今年,评查了历年各类案件共727件,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585次,接待律师及当事人案件查询、阅卷、申请会见48人次(其中律师网上预约7次)。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与环保、林业、国土、农工、城管、卫计等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审查逮捕盗伐滥伐林木、失火、非法采矿等案件912人,审查起诉案件1933人,查办涉及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5人,发出督促行政执法检察建议23,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1,落实补植面积13亩,集中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册。

检察联络室成为紧密联系服务群众的桥头堡今年,在县委政法委统领下,在各镇(街道)设立了检察联络室,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镇(街道)检察联络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三个五工作机制[2]。各镇(街道)检察联络室在全面履行基本职能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把握重点,创新开展工作。如:冠山街道办事处检察联络室积极参与监督并村前的集体资产核查和并村期间村干部改选风险预测与维护稳定工作;洗马镇检察联络室在村(居)优化调整后的村(社区)均设立了检察联络点,实现检察联络村村通。检察联络室的设推动了检力下沉,延伸了监督触角。

检察开放日成为推行阳光检务的重要载体。一年来,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7场,共邀请了150余名党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观、座谈,为社会各界亲身感受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监督检察提供了重要平台。

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动力。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积极与县人大代表及我县的省州人大代表主动联系、走访,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和通报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联络走访人大代表为推进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注入了强大动力。

五、稳步推进4+1工程[3]建设,促自身建设有新突破

今年5月,我院被省检院正式明确为全省第三批4+1工程创建院,一年来,我院按4+1工程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以规范化标准化为核心抓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标准体系,制定详细具体的执法规程,对各项检察业务实行流程管理。狠抓案件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有力促进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高。

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根本抓队伍。加强班子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选送检察专业人员、办案骨干参加相关部门和上级院举办的业务培训20人(次),向县委推荐科级后备干部9名。

以科学化信息化为抓手抓管理。深化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以科学性、严密性、操作性、时效性为落脚点,修订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议制度》等132项规章制度,按照“当日事当日毕”的要求狠抓落实,注重对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科学管理使机关事务、检察业务有章可循、井然有序。

以现代化实用化为支撑抓保障。县委、县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加强科技装备、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装修完善了办公大楼,完善了局域网、检察三级专线网,建立了安保监控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视频会议系统,分级保护[4]通过省评审验收,确保了办公、办案安全。初步实现了办公、办案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凸显文化引领作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注重用先进文化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法律素养。全面启动了室内室外文化建设工程,新建篮球场已完工。组织干警开展趣味运动、徒步健身、摄影、书画、业务竞赛、周末讲堂等检察文化活动,营造检察机关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六、围绕规范司法、作风建设抓专项,促党风检风上新台阶

2014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院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查摆梳理归纳出5个方面1979个司法不规范问题,涉及案件3137人,形成重点问题排查台帐,列出问题清单,采取措施逐一对照全面整改。同时,以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为目标,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四风回头看紧密结合起来,分别制定方案,同时抓好落实,做到几结合、共促进同丰收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工作督查常态化,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反弹、不反复全面提升了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司法办案能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取得了双提升。

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抓好抓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上级院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安排部署上来,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政治责任。按照县委同步小康驻村和党建扶贫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工作,为帮扶村协调项目资金15.6万元。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协有力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理解帮助的结果。对此,我代表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法律监督的力度和实效与依法治国及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一是部分检察人员存在重配合轻监督和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二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有不足,部分检察人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三是干警理论水平、业务技能还需继续加强,适应新常态、服务发展新趋势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将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基本遵循,围绕开启龙里基本现代化事业新征程、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紧扣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注重公正司法,更加注重人权保障,更加注重改革创新,为龙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严打犯罪不动摇

始终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是社会安定、社会秩序良好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坚持以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为导向,敏锐把握刑事犯罪的新动向、新趋势,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重拳出击、依法惩处。助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高压惩防职务犯罪不减势

重点查办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不法商人,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

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认真研究、分析、掌握职务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和新规律,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创新预防职务犯罪的形式和载体,把开展检察·董事长两长座谈会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建议,增强预防工作实效,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注重标本兼治,预防为主,探索创新职务犯罪的精准预防。

三、强化诉讼监督不放松

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切实发挥追究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司法公正的安全阀作用。

始终坚守职业良知和法治精神,在刑事诉讼各个环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持疑罪从无,与其他政法机关共同努力,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深化检察改革不松懈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国全面推开,我省是第一批试点省份,我们要抓住这一良好机遇,提高对改革的认识,铆足改革劲头,主动作为。对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四项重点工作即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进行大胆探索思考,为改革稳步有序开展作好积极准备工作。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嘱托和省委为守住天蓝、山青、水清、地洁的生态底线作出更大贡献的要求,履行好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查办相关职务犯罪,努力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检察经验。

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服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联络走访工作力度,接受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监督全面落实涉检信访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加强检察联络室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自身建设力度不减弱

深入推进4+1工程建设,努力创建全省模范院示范院,巩固检察工作基础。按照五过硬[5]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引导干警践行检察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恪守职业良知,着力培养干警的业务能力规范公正司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龙里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见报告第2页):是指司法机关将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一般不允许他人查阅的制度该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利于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

2三个五工作机制(见报告第5页):是指开展好五个方面的宣传,建立五个方面的保障机制,做好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具体五个方面宣传: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宣传刑法等刑事法律,实现事前预防创新宣传惠民惠农政策、党规党纪及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方式着力宣传检察业务有针对性地宣传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国家重要会议精神和政策导向。五个保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检察联络室明确班子领导及工作人员建立工作制度实行六个公开制定一套工作评价标准。五个方面工作:配合镇(街道)创新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做好镇(街道)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融入镇(街道)反腐倡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处理涉检信访事项参与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34+1”工程(见报告第6页):4+1”工程创建是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为加强基层院建设于2012年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这项举措不断提升基层院的整体水平。“4+1”工程即: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为核心、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为根本、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为抓手、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支撑、检察文化建设为引领的五项内容。

4.分级保护(见报告第7页):我国的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级,涉密信息系统也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进行分级管理。基层检察院按秘密级进行保护和管理。

5五过硬(见报告第12页):2014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建设“五过硬”政法队伍,即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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