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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16日在龙里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永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全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法治龙里建设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加快发展的五年。

五年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龙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五年来,我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线,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以“4+1”工程[1]创建为契机,夯实基层基础;以三个强化 [2]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在全州检察业务目标考评中获一等奖、全州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6年被省院评为基层检察院4+1工程创建先进院

一、大力惩防职务犯罪,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949人,人数同比前5年上升了104%,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939人,渎职侵权案件10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75万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所办案件中大案4545人,要案11人。如龙里供电局原副局长刘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49.3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积极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2016年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1212人。如县扶贫局原局长范某某受贿100余万元案件、洗马镇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原工作员王某某贪污大病医疗救助款16.93万元案件等。通过办案的震慑作用,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保障了民生资金安全。

多措并举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检企共建,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3]10次。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551次,受众20000余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13次,56人因不良记录被取消投标资格。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4]89份,督促涉案单位追缴涉案款项40.5万元。介入龙溪大道、下把比水库等11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开展预防咨询15次,预防调查35次,形成预防报告48篇。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多次得到州县领导批示肯定,提出的措施和建议被纳入县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在全县六个镇(街道)设立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检察联络室,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86名,发展预防志愿者142名,将检察触角延伸至最末端,实现区域内行政村全覆盖,构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监督网络。

二、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8721266人,批准逮捕51174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061432人,提起公诉8231148人,移送其他检察院1957人。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383562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提起公诉58人。如黄永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有力地推进了平安龙里建设。

加强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件,撤案37件,纠正漏捕48人,追诉漏犯20人,对侦查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9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4件,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程序违法11次,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5]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特别是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所引起的犯罪,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探索形成不捕不诉、刑事和解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3135人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关爱成长,切实维权。在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成长、以法育人法制宣传活动12次。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6]等制度。依法对81名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封存。对罪行较轻、悔罪较好的16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帮教,2人得以顺利跨入大学校园。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职能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监区进行安全检查178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126件,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法治教育200次。2015年,会同相关部门按《特赦令》规定报请特赦9名罪犯。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对30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9份,全部得到采纳,有效保障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开展。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9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7件,发出纠正违法行为检察建议59份。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促履职[7]检察建议36份,使滞缴的国有资金5460余万元得到入库。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投入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与县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生态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8个。批准逮捕盗伐滥伐、非法采矿等涉及生态领域案件1423人,提起公诉2948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5份,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7份,完成补植面积26.36亩。

强化矛盾化解,参与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努力掌握化解矛盾主动权。建立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上信访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推行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预约接访等措施,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54件(次),有效预防和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对举报有功的66人按规定兑现奖励。对8名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予司法救助金17000元。办理刑事赔偿案件5件,赔偿金额34万余元。办理刑事申诉案件8件。创建的省级文明接待室建成投入使用。

四、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促进司法行为规范

推进案件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运行电子卷宗暨智能系统,对所有案件做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开通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和两微一端 [8]。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82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3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333份。评查案件984件,有效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全方位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建立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共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27件。

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2014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入手,下大力气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着力构建案件质量评查、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理念,深化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使规范司法成为检察干警的职业习惯,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五、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让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

按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办案团队组建工作,遴选出首批员额检察官14名,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置刑事检察、公诉、反贪污贿赂、诉讼监督、案件管理五个检察业务部门,分别实行不同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实现扁平化专业化管理。检察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案件作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六、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

通过向人大报告工作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全面和专题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14次,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进行整改。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视察检察工作260余人次。积极走访联络省、州、县人大代表,认真征求各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落实检察开放日、检务公开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

七、坚持强基固本,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突出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纪律、作风和素能建设。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监督、述职述廉、绩效考评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一线上、放在推动工作上。加快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文化、年龄和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抓学习重实效强素质。以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为载体,大力营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浓厚氛围。突出加强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建设和新进新任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讲座、辅导48期,干警轮训2000余人次,选送98人次到高检院和高等院校培训学习,先后有19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抓基层夯基础树形象。坚持把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以开展“4+1工程建设创建工作为载体,着力抓基本素质、基础工作、基本保障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州检察机关首个心理测试室,开展电子卷宗制作,利用信息技术辅助司法办案。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费保障逐年递增,装备水平逐年提高,完成了检察院办公用房及两房建设,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作风严纪律促廉洁。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检和纪律作风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和完善执法业绩档案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从严治检切实落到实处。

抓党建重教育助脱贫。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党员意识、强化组织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组织活力。按照县委部署,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全院43名干警进行结对帮扶,先后选派4名党员到联系村任第一书记,开展党建扶贫工作。通过协调,引导群众发展适当产业,累计争取帮扶资金25.2万元,着力解决联系村的实际问题,助推联系村23106人精准脱贫。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特别是通过“4+1”工程创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业务、队伍、事务管理科学,检务保障有力,办案进一步规范,检察队伍精气神和凝聚力、向心力大幅提升,院风院容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工作业绩、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模范典型,多名干警受到上级院表彰,其中,1人被省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和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1人被省院荣记个人二等功、1人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人荣获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展现了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地方党委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切实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必须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把司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四是必须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必须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增强检察工作活力的必由之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六是必须坚持把从严治检作为过硬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明纪律规矩,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地反对司法腐败,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还需要提高,司法理念仍需进一步转变。二是新常态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谋划还不足,队伍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深化。四是检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及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为动力,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确保龙里县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定跟党走的决心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全面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县委工作大局,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二、坚持服务发展、防控风险,更加主动服务经济发展

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紧紧围绕县委重大部署,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发挥检察职能,增强服务保障实效,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切实保障经济发展。注重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新的贡献。注重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支持平等发展。

三、切实履行检察各项职能,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和政权安全。加大对暴力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健全对黑恶势力、盗拐骗抢、黄赌毒等犯罪的有效打击机制,依法严惩杀人、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生命财产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肃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背后的职务犯罪。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增强打击网络犯罪合力。

四、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更加坚决地惩防职务犯罪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大力惩治破坏经济发展、影响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处党十八后不收手、不收敛、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切实抓好高检院部署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大力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提高侦查信息化水平,推进侦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执法信息共享和公共信息查询机制,健全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审计等机关的情报信息共享机制。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开展预防警示教育,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兴传播技术加大预防宣传力度,增强预防实效。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五、深入强化诉讼监督,更加有效保障公平正义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健全和落实检察环节有效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检察监督和民事行政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积极完善集控告、申诉、举报及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推进第三方(主要是律师)参与化解疑难涉检信访案件,努力增强矛盾化解合力。积极参与社会网格化管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社会治理规范化。

六、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更加有力促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

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市州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权利运行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紧紧围绕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和大数据发展行动,重视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科技的应用,着力抓好电子检务工程的实施,推进数字检察智慧检务建设。

七、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更加扎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业务素能培训机制,实施可持续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岗位权力和职责清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队伍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筑牢廉洁从检防线。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工作取向,坚定信心,奋力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开创龙里科学发展新局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4+1”工程(见报告第2页):“4+1”工程是省检院为加强基层院建设,于2012年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这项举措有力提升基层院的整体水平。“4+1”工程即: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为核心、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为根本、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为抓手、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支撑、检察文化建设为引领。

2三个强化(见报告第2页):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提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3.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见报告第2页):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服务企业发展,维护竞争环境,保障公平竞争为目的,由检察长邀请企业董事长共同召开的座谈会。

4.检察建议(见报告第3页):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的建议。旨在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5.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见报告第4页):是国家一项重要基本刑事政策。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6.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见报告第4页):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时,依法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的,给其一定考验期,如其在考验期内积极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真诚悔罪,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应行为,检察机关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记录封存是指为了利于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将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一般不允许他人查阅。

7.督促履职(见报告第5页):针对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时,监管部门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检察机关依据宪法所赋予的法律监督权,督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8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和两微一端(见报告第6页):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是我省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手段服务检察职能,延伸和拓展服务方式的重要载体,对外统一简称贵州检察12309”。平台集电话、短信、邮件、微信、微博、客户端、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于一身,集实体平台、网上平台、通信平台于一体,整合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多种功能,集成案件查询、控告申诉、律师预约、行贿档案查询、检察官答疑、人大代表联络等多元服务。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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