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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龙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龙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 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 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内设办公室等5个职能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收支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330.8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84.89万元,降低12.2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支含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3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8.55万元,占80.2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43.46万元,占19.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2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00万元,占79.83%;项目支出266.86万元,占20.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87.3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301.14万元,降低21.6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含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0.30万元,降低16.3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含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35.61万元,占86.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7万元,占6.8%;卫生健康支出25.42万元,占2.36%;住房公积金支出44.99万元,占4.16%。(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07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无差异。

1)公共安全支出。当年预算为935.61万元,支出决算935.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无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当年预算为73.37万元,支出决算为73.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当年预算为25.42万元,支出决算为25.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无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当年预算为4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4.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8.35万元、津贴补贴158.31万元、离退休费48.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86万元等。

公用经费16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03万元、水电费14.11万元、差旅费22万元、公车运行费2万元、其也商品服务支出57.41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9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完成预算的9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51万元,比上年减少90.22万元,降低85.33%,减少原因是:(上年度更新四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3.45%,比上年减少91.07万元,降低86.27%,减少原因是:(上年度更新四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6.55%,比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521.35%,增加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考察调研减少,本年度上级部门调研考察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无此项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49万元,支出决算14.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用油、公车保险、维修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支出决算1.02万元,完成预算的67.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1.02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2万元,主要是其他县市院交流学习接待等。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36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52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6.67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度公用经费预算增加2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XX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2年可公开项目共有2个,涉及资金14.7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2.4万元,上级资金12.3万元)。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可公开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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